哪些企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家”或 “国际”字样

发布时间:2018/8/22 10:19:01浏览次数:901 次
企业在名称中间使用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家”或 “国际”字样,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 (一) 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家”、“国际”等字样作为行业的限定语的企业; (二)使用外国(地区)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、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,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“(中国)”字样。 内容主要来源: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》第十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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