鞍山财务公司受哪些监管机构监督?

发布时间:2018/8/30 14:35:30浏览次数:2804 次

1.宏观审慎监管:

中国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

2.机构监管:

中国银监会及派出机构

3.(作为业务开展主体的)业务监管:

存贷款、票据、同业、自贸区等业务:人民银行

外汇业务(如涉及):外管局等

4.(作为业务参与主体的)业务监管:

证监会、各交易所、交易商协会、自律组织等

5.集团性质监管:

如集团为国资:国资委

如集团为上市公司:上市所在地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

6.财务公司协会:

在此单独列出原因在于——与证券业协会和基金业协会相比,财务公司协会的自律职能相对较为温和。除年度行业评级(后续章节会详述)由协会主持和评定外,日常协会主要工作为政策讨论、调研统计、培训等方面。财务公司协会也未建立具体经营和业务管理的自律规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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